关于申请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备健康维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1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7年度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备健康维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机械工程领域的实际情况,现就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领域
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备健康维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紧密围绕机械工程领域,结合本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应用基础、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以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资助的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
二、申请条件与工作要求
1.申请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高等学校教师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
(2)经导师推荐的在读博士生;
(3)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资助。
2.支持数量与力度
本年度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3.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研究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
4.结题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题:
①在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②在湖南科技大学认定的中文权威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③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被《SCI》收录1篇以上;④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与 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被《EI》核心库(不含扩展库,会议论文除外)收录2篇以上;⑤获得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⑥公开出版与课题相关的专著1本以上。
项目结题成果要求均以“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备健康维护省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并须标注“湖南省机械设备健康维护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否则,不能作为项目验收的材料。
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
三、申报程序与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根据本项目申请通知,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备健康维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中下载)格式填写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支付与开支范围
批准项目的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其开支的主要范围为:
科研业务费主要包括计算、测试、分析、调研、技术会议、资料、报告、论文印刷、临时用工等费用。
实验材料费主要包括原材料、试剂、消耗性物品、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运杂包装费等。
仪器设备购置费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运杂、安装、自制设备的材料、配件、加工费等。
(2)已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的项目不宜申报。
(3)申报时间为2017年11月01日至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18日前确定资助项目并公示。
请申请人将申请书(一式3份),在读博士生另加导师推荐信一份,于2017年11月17日前寄(送)到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备健康维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人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1个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副高职称)的项目申请数,不得超过2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0624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备健康维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邮编:411201
邮箱:494783876@qq.com
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备健康维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17年11月1日